各相关学院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工作的通知》(留金来管〔2023〕17号)文件精神,请各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工作,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申请延期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:
1.学习态度认真,表现良好;
2.未被派遣国列入2023/2024年度奖学金计划;
3.已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、完成学校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申报工作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,基本流程为“导师联系人信息导入→学生申请→导师填写审核意见→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并报送”,具体流程详见附件。
2.请各学院于5月25日前指导学生及导师在系统完成学生申请及导师填写审核意见程序(注:导师审核意见务必写清楚学生是否已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、是否完成学校规定的开题报告,是否通过中期考核等情况)。
3.奖学金期限最多延长一年。
联系人: 李方春
电话:6392008
附件:《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工作的通知》(留金来管〔2023〕17号)
国 际 学 院
2023年5月12日